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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国公府。
李钦载终于得偿所愿,将后院池塘里的蛤蟆全逮了,然后剥皮下锅,沸油炸至金黄,猛下调料,一盘油炸田鸡香喷喷端上桌。
这个年代没有动物保护法,蛤蟆敞开了吃。
田鸡肉又香又嫩,用来下酒再合适不过。
晚饭过后,府里众人消了食,快安寝之时,李钦载端出了夜宵,又命丫鬟取来冰镇葡萄酿,坐在院子里自斟自饮。
有人吃夜宵,总是特别吸引人的。很快荞儿弘壁,还有上官兄妹都被香味吸引来了。
李钦载笑呵呵地命人取来碗筷,让孩子们一起吃。
当爹也好,当老师也好,除了学业上严格要求外,生活里不必太严厉,该吃吃,该喝喝,李钦载又不是道德君子老学究,犯不着在孩子们面前找存在感。
一大四小吃得嘴角流油,刚吃到一半,后院闪过一道袅娜的身影。
李钦载还没发现,荞儿却高兴地扬起了小手:“金姑姑,快来吃蛤蟆,我爹亲手做的,特别香。”
李钦载扭头,赫然发现金达妍从树影里走出来,看着院子矮桌上那盘金黄香脆的田鸡,金达妍暗暗吞了口口水,板着脸道:“寝前不食,否则伤脾伤胃,我是大夫怎会犯戒?”
荞儿眨眨眼,又看了看李钦载。
片刻后,金达妍已坐在矮桌旁,一筷挟起一只肥嫩的田鸡腿塞入樱桃小嘴里,浑然不觉一缕油光流下。
“真香!”金达妍赞道。
李钦载哈哈一笑,朝她眨眨眼:“有肉无酒,岂不辜负这良辰美景?金神医喝点葡萄酿吗?冰镇的哟。”
金达妍瞪大了杏眼,一脸挣扎。
荞儿在旁帮腔道:“肉都吃了,还在乎喝几口酒?”
“会发胖的……”金达妍咬牙支撑着仅存的理智。
“大唐以女子丰腴为美,金神医太瘦了,全身不到三两肉,若能胖一点,更添妩媚风韵。”李钦载笑道。
金达妍犹豫半晌,终究抵不过冰镇葡萄酿的诱惑,狠狠一咬牙:“今日拼了!只限今日,明日起一定要自律!”
李钦载哈哈一笑,给她斟满了一杯葡萄酿。
大唐权贵饮酒很讲究,饮什么酒用什么杯,普通的三勒浆或是米酒用漆器酒盏,葡萄酿却一定要用夜光杯。
所谓的“夜光杯”,其实就是透明度较为浑浊的琉璃杯,这东西在如今的大唐还是稀罕物件儿,看着浑浊发黄,但也值不少钱,权贵门户才消费得起。
端起半透明的琉璃杯,金达妍仰脖饮尽,冰凉的感觉顺着喉咙直达胃部,顿时发出爽歪歪的叹息。
“真舒服!人生如此,死而无憾。”金达妍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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