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这个女人的话,喜欢她笔下的母猪女郎。但她无法启齿。她知道这种喜欢意味着一种让人难堪的趣味。而她已经学会了淑女,学会了羞涩,学会了矫情,矫情得已经看不出矫情。她心里的兽,都死了。
那个夜晚,那个男人把她的初夜拿走之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和胆怯就已经住下,从此衍生出无穷无尽的顾忌、虚伪和卑微。她再不敢随心所欲地张扬自己。她立志做一个夹着尾巴的好人。终于,好人的幸福被她含辛茹苦地追求到手,让她有了些许依靠和成就。
自从来到北戴河,自从出现在胡的视线里,她就开始四面漏水,破绽百出。她终于明白,原来她的心,依然是个动物园。这些年她之所以得以安静,只是因为那些兽一直在冬眠,它们都没有死。
手机轻响。是董克。
“喂,真真。”他总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调,“我是董克。”
“你好。”苦是甜养的。长是短养的。他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滋养她的冷淡和矜持。
“在哪里?”
“北戴河。休假。”
“一个人?”
“嗯。”
“我没什么事。你要注意安全。”
“尤其是晚上。”“谢谢。”
“知道。”余真不耐烦起来,挂断手机。他干吗总给她打电话?他喜欢她吗?或许。这么多年他都在对她单相思?或许。余真想落泪了。她不喜欢董克,一点儿都不喜欢。可她还是想落泪。她的眼前闪现出董克当年的样子,他给他们倒酒,比她年龄大,却叫她真真姐,他在胡同口等她……他似乎是唯一看不出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一直在等她。和那个夜晚之前,一样。瞎子一般的人啊。
余真随意走进一条小巷,浏览过一扇扇小屋的门窗。哪儿都是一个家。然而哪儿都不是她的家。她似乎从来就没有家。她是一个四不像。
手机再次轻响。有短信。是胡。他的气息开始随着他的短信逼近。一点一点笼罩过来。
“亲爱的,你在哪儿?”
亲爱的。这个俗气的、被滥用的、让她嗤之以鼻的称呼,在这一瞬间击中了她心脏的软肋。她的泪终于落下来。
一起手就试图把事情顶到高潮。他是个老手。他太知道如何在女人这里走捷径。他对她是不可能认真的。她对他也一样。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什么都明白。他也什么都明白。他们彼此早就知道。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是天生一对。
她一眼就看透了他。丈夫比他,差的不是一两个段位。丈夫看到她最不老实的时候是她和儿子在一起疯闹着摸爬滚打的时候。即使是那时,他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疑惑,最多也就是笑笑:“没想到你也这么活泼。”结婚十多年了,她在丈夫面前泄露的细节一定比在胡面前要泄露得多得多,丈夫却就那么一个词:活泼。
她突然有些恨起丈夫来。他真愚蠢。他怎么可以这么信任她的乖?他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女人这么乖是不正常的吗?
胡的短信仍在闪耀。“亲爱的”三个字桃花灼灼。
余真回了一个字。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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