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江家村。
有三户人家挂起了白布,江家子弟随南春军出征命丧沙场,江举才持千金奉还尸骨,各家之间参军之意高涨。
古代千金一般指的是黄铜,但一千斤已经不少,三条人命足多了。
而且近日南春军连破四城,几乎吞并了三分之一的南水,并且队伍在急剧膨胀。短短几日时间,从不到十万人一下子号称三十万大军。
传到顾温耳中,他不觉得这个数字有太多水份,因为乱世有一口饭吃有的是人造反。
若是盛世无饥苦,就是秦皇汉武来了也造不了半点反,反之就是头猪举兵也有人跟。
江富贵大喜过望,一改往日态度,与顾温连连夸赞江举才。
“温爷,我观那逆子好似有那么几分才干,或许真可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您看那一万两银子,能不能拿出一些.”
富贵终归是普通人,见利而忘险,如今我四面楚歌也无心护他。
顾温心起一丝念头,反问道:“那一万两我说过给你了,你又来问我作甚?”
江富贵微微拱手道:“嘿嘿这端碗吃饭,也不能丢碗忘父,这一切都是温爷给的,我自然要过问温爷。”
“你个老滑头。”
顾温无奈一笑,刚起的念头又沉了下去,道:“你要支持他是为了什么?为了争天下?为了功名利禄?”
“为家族兴旺,光宗耀祖。世代乌沙帽,田亩过万。”
江富贵坦言,他知晓骗不过顾温,也不敢耍这种小聪明。
“我听闻幽云郡有先例,有义军造反受降领郡守一职,如今已有三代人为官。只是比起犬子之功,小的更想知晓温爷看法,您觉得此法可行吗?”
“既然有先例自然可行,但九死一生。你若信我,将来有难拖家带口跑。”
顾温抬眉打量故人,虽穿着绸缎,但还不算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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