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俺说,先生你来写吧!”
这位大爷的二儿子在边疆当兵,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来了,他这次去一封信过去,就是为了问候儿子,顺便,说了一些家长里短的话,絮絮叨叨的整整用了两页纸,总算写完了这篇家书。
还别说,墨临风的字迹还是不错的,起码很工整,但是,缺少的,却是那一抹最重要的风骨。
他平时练字以临摹大家的字帖为主,久而久之,却失了自己的风骨,多了匠气,但是,这样的家书,在这些村民眼中已经是很好的了,尤其是老汉摸着手里的纸,白皙柔软又厚实,甚至还带着暗纹和淡淡的香气,一看就和几文钱一刀的草纸更是不一样。
周边看热闹的百姓这才晓得,那小少爷应该没有说瞎话,他这里的笔墨纸砚是最好的,自然要价要贵一些。
老汉拿着家书喜滋滋的走了,旁人看完热闹,也要准备离开,今天在集市上的见闻,又多了一些和邻居的谈资,都迫不及待的想要找人倾诉一下。
而墨临风,拿着手里的两个铜板,脸色黑的可怕。
他在这里呆了一上午,就赚了两文钱?!
想到回去之后韩氏一定会臭骂他一顿,墨临风就觉得头痛不已。
想到韩氏平常骂他的那些话,废物,没用,垃圾,墨临风双眼都红了。
他的手心,死死的捏着这两枚铜板,像是捏住了他仅剩的一点尊严。
……
“怎么样了,那个蠢货。”
客栈里,韩若云对着铜镜正在梳妆,这面经过专人打磨后的铜镜,清晰的映照出韩若云姣好的容貌,虽然已经生下了墨临风,但是,韩若云的相貌并没有变得苍老,反而因为岁月的沉淀,而增加了一抹韵味。
“夫人是在问少爷吗?今天少爷一大早就急匆匆的出门了,说是,要去工作。”
站在韩若云身后的,是一个脸上有一道疤的婆子,经过她的巧手一番摆弄,很快就为韩若云梳了一个堕马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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