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琬虽能想到战况的惨烈,但眼下血淋淋的数字摆在面前,过半的伤亡还是让她头皮发麻,也明白了沈曼宁愿拼着孩子可能出事,也要笼络住这些兵士的原因。
财帛的力量固然惊人,但在生死面前,也并非百试百灵。
她暗暗记下这点,又问:“阿耶呢?”
“大郎君在正屋……”七月不知想到什么,看了秦琬一眼,柔声道,“小娘,奴婢为您梳头吧!”
听见她这样说,秦琬先是疑惑,略想了一想,才恍然大悟,便带了点惊奇地问:“阿耶有客人?”
还不等七月说什么,这位聪敏的小姑娘笑了笑:“无事,我年纪小,这一身不算失仪。”说罢,竟是蹦蹦跳跳地往正屋走去。
七月跟随沈曼多年,进过宫,赴过宴,大大小小的场面都见过,对着秦琬这个她看着长大的姑娘,如今竟有点本能地敬畏,不怎么敢反驳她的意思,只得眼睁睁地看着秦琬进屋,有些无奈地想着那位不请自来的客人何时能走。
庭院虽被打扫过,却仍有一种挥不去的血腥气,被滚水和火焰肆虐过的痕迹犹在,让人见了就忍不住回想。秦琬刻意放慢脚步,熟门熟路地扒着木门,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就见秦恪坐在正位上,正与坐在左下首的客人寒暄。观其神色,竟一扫昨日的软弱、犹豫和狼狈,眉宇间都流淌着欣赏和满意。
秦琬长到这么大,从未见过父亲露出如此轻松愉悦的表情,不由呆了。
秦恪极宠爱她,她课业十分优秀,这的确不假。但正因为她天姿聪颖会读书,却没有足够多的笔墨纸砚来练习,秦恪越是欢喜她的天赋,就越是愧疚她的处境;越是愧疚她的处境,眉宇间的郁色就越难掩盖,可今天……秦琬恨恨地盯着那个青袍少年,恨不得用眼睛将这个姓裴名熙的家伙戳出十个八个的洞来!
她情绪一露,盯的时间未免长了点,裴熙察觉到有人多事,还以为是丫鬟慕他,刚欲开口,就听代王笑道:“裹儿,莫要站在门口了,进来。”
秦琬收回投在裴熙身上的目光,大大方方走到秦恪身边,亲昵地蹭着父亲的袖子。裴熙见状,微微挑眉,来了点兴趣。
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小丫头不喜欢自己……有趣,当真有趣!
这位皇长子殿下本就极偏好能与自己谈得来的文人,又在这片文化荒僻之地呆久了,好容易见到一个出身尊贵,仪表堂堂,气度非凡,容貌甚佳,且在经史子集,诸般杂学上都颇有造诣,与他谈了一个时辰话题都不重样,什么都接得上的人,简直是越看越爱,恨不得自己有个这般出挑的子侄才好,见状便拉了拉秦琬,向她介绍:“裹儿,这是新来的使君,裴熙裴旭之。”说罢,他望着裴熙,用一种骄傲至极的语气说,“这是小女,秦琬。”
大夏风气开放,未婚少男少女交游嬉戏都算不得什么,何况秦琬年纪尚小,不需避讳?
秦琬已然猜到七月口中的“两株三十年份的参”是从哪来的,便压下心中那一抹父亲被人抢走的酸溜溜,行了一礼:“见过裴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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