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便也轻描淡写的说:也没有不喜欢,就是不执着了。以前我觉得紫色好看,但是买过很多紫色类型的衣服,最后都不适合自己,所以我就不执着紫色了,就看到什么好看就喜欢什么。很多颜色并不是我印象中喜欢的,但是搭配好了就很好看,所以我不怎么相信既定的喜欢了。
“哈哈,会变的,我现在喜欢淡绿色和淡黄色。”嗯,我想了想,记忆里你穿瑜伽裤和休闲装的时候,浅绿色,确实挺好看的。
念旧和恋旧都不是我们故步自封的理由,改变是很好的事情,可能是我们在成长,可能是我们更了解自己了,所以做出了改变。
像现在买衣服,我什么颜色都会试试,除了暗绿、暗紫,试过大部分不适合自己就不买了。然后总结出了,喜欢买杏色的鞋子,发现还有杏色的衣服、帽子。
我今天穿的淡色束身牛仔配墨绿蓬蓬衣和银白色的帽子也很好看,既淑女,又遮阳。
我的不执著让我有了更多的尝试,衣柜里从来不是清一色的单调,什么风格都有,参差存在,求同存异。
经常是昨天休闲西装风,今天白衬牛仔背带裤,明天熟女细肩低裹,后天落地配旗袍……
对我来说切换太快,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在穿着上,我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讨自己开心,我的生活体验告诉我,在家庭范围内,只有我开心了,我们家获得幸福的概率才会最大化。因为我是我们当中最简单的那个,我爱着小羊,因为爱,所以愿意尽最大努力接受他身后的一切。而且我也是最好哄的那一个,只要他爱我、体贴,就万事大吉了。
我发现很多时候,还是自己最能讨自己欢心,穿喜欢的衣服,不用顾虑别人的眼光,为什么会讲起“眼光”这个问题呢,因为我是那种经常三十岁穿出未成年的既视感人,也经常带着狗子去遛弯,被比狗子大一点的小孩儿喊姐姐。
我每天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都表示很满意,满意自己,就会开心一整天,这就是人性之中的简单。简单的心情,简单的快乐。当然还有无论我怎么变花样,小羊都会非常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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