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玥以前没来过沪市。
尽管沪市有“魔都”的称号,是天朝公认的时尚之都,可她却一次都没来过。
她去过八达岭看过长城,去戈壁看过千年胡杨,去内蒙看过草原骑过马,就是魔都一步都没踏上过。
这一次,她竟然也圆了梦。
凌玥走在华亭路上,看着街边的服装,心里赞叹不已。
这里不愧是时尚之都,清浦市的男人还穿着“中山装”,这里的男人大部分都穿上新式的西装配着衬衣打着领带或领结。
女人们穿着优雅的旗袍,踩着高跟鞋,手里拎着个小包,烫着极富时代气息的大波浪卷发,优雅而迷人。
“姐,这里的人也太会穿了吧!”
凌小花看着又一个在她身边经过穿着碎花旗袍,披着一个小巧精致蕾丝披肩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
“我也想穿这种衣服。”
“想穿就买一件啊,”凌玥边走边看边说,“不过这旗袍价格不便宜。”
“我看还是不穿吧,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良家妇女穿的衣服。”季中秋说道,“这衣服前凸后翘的,穿跟没穿有什么区别?”
凌玥翻了个白眼:“你不懂就不要瞎说。”
她拉起凌小花的手走进了一家旗袍店,让店主给自己找了两件旗袍。
“小花,你先去换。”
凌小花眼睛一亮,接过衣服就进了试衣间,等到再出来的时候,她伸开手对凌玥说道:“姐,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
凌玥围着她转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真是不错呢,这件旗袍真是为你量身定做的一样。”
可一看到她脚上穿着的是一双布鞋,顿时拧着眉:“小花,一会我再带你去买两双高跟鞋、”
凌小花兴奋地点点头:“姐,你快去试试啊。”
凌小花身上穿的是一件暗红色,印着牡丹花的旗袍。
原本她是穿不出效果的,但是自从来到清浦市以后,她就很少出门,每天都守在店里,再加上时不时的用着各种面霜,她整个人的气色也越来越好。
这件暗红色的旗袍穿到她身上,不仅衬出她玲珑的曲线,还衬得她皮肤都白了几个度。
凌玥打量了她几眼,将她的麻花辫解开,随手挽了个发髻在脑后。
看着自己的杰作,她满意地点点头:“小花,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
凌小花兴奋地跑去照镜子,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姐,真没想到旗袍竟然有这么大的魅力,我都快认不出来我自己了。”
凌玥笑而不语。
相比之定,凌玥的皮肤有点暗沉,左脸颧骨上还有两颗米粒大小的雀斑,所以她给自己选的旗袍是月牙白。
她的头发经过这几个月的生长,也不再是那男人婆式的短发,已经能在脑后扎个马尾。
凌玥拿着旗袍进入试衣间后,等到再出来时,她已经解开马尾。
凌小花看到她出来,满眼羡慕地说道:“姐,你穿这件也很好看呐。”
凌玥没理她,而是对老板说道:“老板,你这里有没有高跟鞋,给我们来两双。”
“有,你穿什么码?”
“平时穿37,你给我拿双36的就行。我妹妹的要长一码。”
“行,你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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