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那个混账在哪儿!_悟性满级:我在洪荒苟到无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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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那小孔雀,居然还不敢来,真的是叫人好等。”

林龙施展追因溯果神通,不遮不掩的,自然早有用意,为的就是能让孔宣发现,也好让他送上门来。

可不成想,这孔宣根本不上路。

“主人,你在等那人过来?”

“不然呢?难道说,还用的着你家主人我亲自上门去请不成?”

那孔宣纵然是圣人之下第一人又如何?在林龙眼中,不过也就是蝼蚁罢了,之所以愿意见孔宣,也是为了弄明白其中的事情。

“主人说的是,管他是谁呢,只要主人不想,谁的面子都不给,哼哼。”

看着胡媚娘皱起的俏眉,故意挤着胸脯抱着自己手臂的架势,林龙没好气的拧了拧她的小鼻子,“你真的以为,那头孔雀是白给的不成。你家主人我确实不在乎那小孔雀,可他还不配吾亲自去见他。否则,一旦吾的脾气上来,闹出惊天动静的动静,也不知道会招来多少耳目。”

“你家主人我行走世间,要的就是一个自由自在,寻的就是一个随心所欲,这要是被人盯上了,虽不说惧怕,但是,烦!就一个字。”

“所以啊,还是等他自己过来,好好耳提命面一番才是,不过如今看来,那小孔雀却是不敢露头,看样子,得把他的长辈找来亲自去教训一番这小孔雀了。”

要说林龙怕孔宣,那真的是天大的笑话。

不过是他懒得多理会,费力气不说,还平白的为西岐去个大敌。

“那只孔雀,真的那么厉害,竟惹得主人如此看重?”

“你以为,那孔雀是什么人。”

林龙轻笑了一声,又道:“那孔雀名唤孔宣,说起来也是生自上古时期,只不过出世的时候晚了一些。说起来,他也是个有心性的,能够经得住岁月的洗礼,等到有了大成就,才肯出山见世,这倒是省去了不少因果,也正是如此,凭借一身出众的先天跟脚,又有着本命神通五色神光,最终一路平顺的成就了准圣。”

“准圣?!”

一听这两个字眼,胡媚娘的美眸都瞪得滚圆。

别看胡喜媚连个太乙金仙都不是,可对于准圣混元,还是有过一些了解的,知道这是大罗之上的境界,知道这是可以超脱世间有无,甚至是横绝混沌的绝世大能。

这等存在,改天换地都是等闲。

可在林龙的口中……

“主人你好厉害呢,奴婢好喜欢!”

有了孔宣这个参照物,胡喜媚几乎可以想象得到,林龙是何等的存在了。

甚至,更对林龙口中,所谓孔宣的长辈,更感兴趣了。

“你家主人我,可不仅仅是晚上厉害,白天也厉害呢。”

林龙见一句话,说的这胡媚娘白皙的粉靥都荡起了两朵红云,不由的“咯咯”一笑。

随后,林忽的左手一伸、一颤、一分!

瞬息之间,无尽的神光在林龙手间炸开。

可还不等那些爆裂的神光荡平左右天地虚空,便好似通过什么神妙的联系,直接没入了一方伟岸无旁的天地之中,然后发出了一声极其神妙的道吟之音。

下一息,一道丈许方圆的虚空门户,居然凭空出现在两人身前。

甚至还不等那虚空门户化实,便见得一道近乎看不出真容的光影,从那光门中迈步而出。

“见过尊上!”

这光影口中说着,身体也在瞬间化为实质,然后遥遥拜下。

由此可见,这光影对林龙,是何等的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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