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休息室内一如既往。
大家已经各自进入状态,连平日里最爱插科打诨的丁暮几人,此时也老老实实地准备着自己手里的东西,架子鼓被他擦得锃亮。
上次演出完,再加上那新歌发行的酬劳,被公司抽走一部分,剩下的都暂时保管在汪夺手里,他将队里残旧的乐器都修整了一番,该保养的保养,该换新的换新。
丁暮手里的架子鼓就是属于换新的那一批,东西到手后,他格外爱护,更是收了几分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样子,认真适应着新来的器具。
若说,乐队成员是一个队伍的灵魂所在,那么乐器,就是每一个乐队成员的第三只手,越用越熟,越熟越用,才能让人和器具交融合一,也才能让演奏更富有生命力。
汪夺干的不是技术活,往往他们在各自忙活时,他要么在一边静看着,要么负责乐队的外部联络和行程安排等其他事项。
此时,他望着台上众人,心里莫名浮起一阵感慨,不久前,他还在和司隐讨论陈房霖意图将乐队拆分开收编麾下,当时,司隐眼底的诧异和探究赤裸裸地彰显出来。
他知道,这诧异,不是因为对方有这个想法,而是他的态度,作为长野的一份子,他是见证了这个乐队从组建到发展的历程有多不容易,也知道这个团体每个人都是嵌入机器的零件,只有共同配合,才能互相成就。
现在要把他们拆开,这是谁都无法接受的。
汪夺传达了陈房霖的消息,其实是有一丝动摇的,不是为了一己之利而要背叛整个乐队,而是实在希望乐队能有更好的发展,即使不在一处,但各自努力,哪怕只有一个人能出头,也不枉其他人牺牲。
不过,那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只有在看见乐队的人站在同一个舞台上,他们才算完整,他心里那块大石头才能安稳。
想到这,汪夺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坐在台子边缘的司隐身上,她正和谭希凑在一起商量贝斯演奏的节奏和谱调,眉目冷淡,似乎没将方才的事情放在心上。
真是着急了,关心则乱,汪夺轻拍了拍大腿,心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干脆利落地在手机上回绝了陈房霖的提议。
他们乐队,不拆,也照样能闯出名堂来。
“汪哥!”
汪夺正出神呢,猛不防被人在眼前打了个响指,一看,丁暮这小子脸上笑开了花,站他面前,身子微微躬着,声音响亮,“叫你几声都没听见,汪哥,想啥呢这么入戏?”
“小毛崽子。”汪夺挥手将人格开,“又偷懒是吧?刚准备夸你呢,就坐不住了?”
“谁偷懒了?”丁暮摊手,示意他看后面,“其他东西都差不多了,准备演示一遍看看效果,你可是唯一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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