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是从西北大山走出来的,家庭很穷,读大学的学费都是亲戚朋友帮忙借的,大学期间的生活费也是自己勤工俭学挣的。
毕业以后,沈浩当然想留在省城,寻找一份好的工作,改变人生。
但是,老天爷很残忍,并没有眷顾这个胸怀大志的年轻人。
毕业之后,沈浩一直在马不停蹄地找工作,结果却四处碰壁,要么没有关系,要么嫌他形象不够好,要么嫌他文凭不够硬。
沈浩就在这样的颠沛流离中熬了两年,住过桥洞,睡过天桥,吃过别人吃剩的饭菜,不过,即便生活过得如此落魄,沈浩也没有想过回老家。
因为离开老家的那一天,他就发过誓,无论如何都要留在大城市,不等到出头之日,绝不回去见父老乡亲。
有一天,沈浩在街上捡矿泉水瓶的时候,不小心“踩过了界”,惹恼了一群“丐帮成员”,结果招到这群丐帮成员的围殴。
如果,那天晚上沈浩没有碰上钟旭日,他可能就被这群丐帮成员活活打死了。
幸好,他碰上了刚从公司里加班回家的钟旭日,钟旭日帮他赶走了那群丐帮人员,见到沈浩的时候,沈浩的脑袋都被打破了,满脸都是血。
钟旭日递了一张纸巾给沈浩擦拭鲜血,却发现沈浩没有伸手去接纸巾,而是死死捂着怀里的一个小包。
钟旭日以为那个包里揣着什么值钱的东西,结果沈浩打开包的时候,钟旭日愣住了,那个包里装着的并非钱财,而是一本英语口语书。
钟旭日很诧异,对面前这个舍身护书的年轻小伙产生了一丝好奇和敬意,于是钟旭日邀请沈浩上了他的车,不仅带沈浩去医院包扎了伤口,还请沈浩去吃了一顿饱饭。
钟旭日一点架子都没有,上市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竟然就陪着沈浩一起在路边餐馆吃炒饭。
席间,钟旭日询问沈浩的情况,得知沈浩并不是真正的拾荒者,而是一个四处碰壁的大学毕业生。
钟旭日慧眼识珠,看中沈浩日后必定是个可塑之才,于是给沈浩留下了一张名片,告诉他可以来钟氏集团上班。
沈浩当时就感动的给钟旭日下跪道谢,说这一饭之恩,此生必当以命来还。
第二天,沈浩就应聘进入了钟氏集团,从一个小职员开始干起。
沈浩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他十分努力,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公司的人,也是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人,兢兢业业,每个月都拿到“优秀员工”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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