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美国博仔_港片宇宙之靓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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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靓坤没想到的是自己不惹事,偏偏有人要惹自己。

靓坤从自己居住的酒店前台收到一封信,准确的说,是一张纸条:

“林老板,准备五百万新台币,三天我会派人来取。”

落款:美国博仔。

靓坤弹了一下这张勒索纸条,说道:“在一清专案期间,还敢敲诈勒索,不愧是美国博仔,真特么带种!”

靓坤想了一下,又对在台北接待自己的海山唱片乾坤娱乐在台湾的发行合作方工作人员问道:“这个美国博仔不是已经被抓起来了吗?什么人这么大胆,居然在这个风口浪尖,还敢冒充美国博仔敲诈勒索?”

“谁说美国博仔被逮捕?我没听说过啊!”靓坤的话把海山唱片的接待人员问愣了。

看来历史稍微有所改变,靓坤心想。

……

大名鼎鼎的“美国博仔”本名林博文。

林博文的外婆是个寡妇,以靠开小饭馆艰难度日。后来,她在清泉岗空军基地附近,开了一个小小的酒吧,主要招待美国大兵。

小小的酒吧,请不起工人,只能全家男女老幼一起上。当时,年仅17岁的林博文母亲,就客串端盘子。

客观来说,林博文的母亲长相平平,偏胖,戴一副眼镜,年龄又小。在台湾人看来,这样的女孩似乎没有太多吸引力。不过,东西方的审美观不同。也许在美国士兵眼中,这个女孩很有东方的美丽,于是很多人想方设法和她搭讪。

一次,有个醉酒的大个子黑人士兵,突然将林博文母亲拉住,一把搂在怀里。

林博文母亲拼命挣扎,呼救。

林博文的外婆见状,急忙来阻止。

大个子黑人喝醉了,不管你怎么说,怎么拉,就是不放手。

闹得天翻地覆的时候,突然救星来了。

坐在角落里面的一个白人士兵,突然站起来,用力去拉开黑人的手。

被拉开后,黑人士兵大怒:“混蛋,关你什么事!”随后一拳打过去。

由此,两人厮打起来。

最终,白人士兵被打倒在地上,黑人也被赶来的宪兵抓走了。

心存感激的林博文一家,将白人小伙送到当地医院,好在只有一些皮肉小伤,不碍事。

这个小伙告诉林博文的母亲:“我是德州人,父亲是农民,家里有个小农场。我本来已经考取了大学,因为家庭经济不宽裕,决定先从军几年以赚取学费和优惠政策。现在,我就在基地做飞机维修军士。”

白人小伙相当英俊,几乎像电影明显。他金发碧眼,鼻梁高挺,又高又壮,谈吐不俗。

英雄救美又受了伤,林博文母亲自然对他非常感激。

没有多久,他们成为了男女朋友。

两个是年轻人,干柴烈火,没几个月就偷偷发生了关系。

一年时间飞速过去,白人小伙要退伍了。他向林博文的母亲许诺,“等回到美国安定下来后,一定会来台湾同你结婚。”

然后,大家都知道会怎么样。

这个白人小伙一去不归,留下了失贞的台湾少女。

这还不是最悲哀的事情!

在白人小伙离开不到一个月,林博文的母亲发现自己恶心、想要呕吐,腹部逐步隆起。等到她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诉她:“你已经怀孕4个月了。”

怎么办?

告诉自己的妈妈?

那还不把她活活气死?林博文的外婆中年丧夫,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工作,就是为了这几个孩子能有出息。

自己去打掉?

这倒是可以,一了百了。

可惜,恋爱中的女人,智力都是0的。林博文的母亲还只有十八岁,傻乎乎的,很痴情。她根本没有想到,男友竟然会一去不回。她天真的认为,男友只是在美国始终没有安定下来,暂时没有来接她。她不愿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来结婚,然后名正言顺的生下孩子。

这样又拖了一段时间。

到了五个月,肚子已经很明显,无论如何隐瞒不了啦。

林博文的外婆发现女儿怀孕以后,差点没有气的吐血。

平静下来后,外婆坚决要求打掉孩子:“傻丫头,都半年了,他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他抛弃你了,知道吗?这个孩子千万不能留。再说,就算生下来,如果他爸爸是台湾人,我们也有办法遮掩过去。可这孩子是个混血儿,根本没法遮掩,不但你的一生要毁了,孩子未来恐怕也不好过。你要想清楚。”

无论外婆怎么说,林博文的母亲就是不愿意打掉孩子,并威胁要自杀。

就这样,母女僵持了1个多月,最终林博文的母亲想通了,决定去做手术。

到了医院以后,发现孩子实际上已经有七个月,太大了,根本无法打掉。

医生说:“这只能做引产手术,然后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针把胎儿杀死。”

听到要把孩子生下后杀死,林博文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里有斗过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了。

于是,最终孩子就被生了下来,外婆让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

林博文的母亲生下孩子后没有几年,就考上了政府职员,要去台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台湾社会,未婚妈妈和艾滋病毒携带者差不多,很难在正经行当立足。

无奈之下,林博文母亲只能把孩子留给林博文的外婆照顾,自己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他。

又过了几年,林博文的妈妈结婚了,男方是个40多岁的军官当时林博文母亲不过20出头。

军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给钱给物养着他,但是绝对不愿意同他一起生活。

于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于没有父母了。

……

有意思的是,混血儿林博文从小就很帅。他有着父亲遗传给他的蓝眼睛和淡黄色头发,高高的鼻梁,修长的身材。不过,他的脸并非白人的脸型,而更像是中国人。总之,这种中美混合的长相,在所有台湾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强体壮。

唯一的缺点是,林博文从小就脾气暴躁,这就不知道是遗传爸爸还是妈妈了。

外婆对林博文很钟爱,用尽全力的照顾他,培养他。外婆爱称他为“博仔”,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出人头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儿和少年,都是相当凄惨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湾社会还相当封闭,婚前性行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无论是台湾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年长的人都是旧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个私生子,就这一条肯定不得安宁了,更别说他还是个混血儿,一个被美国佬抛弃的孩子。

此时,外婆已经关闭了酒吧,回到台中乡下开了一个小小的面店。

乡下地方,民风更为保守,还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当时四处风传,林博文的母亲是个妓女,为了钱和美国佬睡觉。后来,她不慎怀孕,生下了孽种。

于是,“杂种”就成为林博文的外号。

在小学时,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众多男孩欺负的对象,经常被多人围着讥笑甚至殴打。

老师对林博文比较鄙视,认为他妈妈行为不检点,有损中国人的形象。

一个老师还曾当众说,林博文这种人是“国家的耻辱”。

既然是杂种了,林博文自然没有朋友,只能忍气吞声。

他很少出门,平时除了上学,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杂。

他一度将头发染成黑色,才愿意出门上学。

这有什么用呢?他还是被骂,“杂种能染黑头发,能染蓝眼睛吗?”

就这样,到了中学,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个女孩,一度成为林博文的女朋友。

这个富家女的父亲,知道女儿竟然和一个杂种相好,气的差点吐血,将女儿痛骂了一顿。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还转了校,这对林博文打击很大。

这一来,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学的嫉妒。他们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这些少年经常骚扰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后,林博文去找警察。

谁知道,他还没开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记耳光,骂道:“你这个小杂种,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学,林博文已经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环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维也比同龄人成熟。

悲惨和屈辱的经历,林博文开始仇恨同学、仇恨邻居、仇恨社会,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没有人对他好过,没有人把他当人看待。

连母亲,也几个月才看他一次。

小学时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亲,竟然一个人从台中老家坐车到台北母亲的工作单位。

害怕丢脸的母亲,发现儿子来了以后大惊失色。她慌慌张张的将林博文拉到一个小巷子里,骂了一顿,让他赶快回去,再也不要来了。

诚然,也许林博文的妈妈有难言之隐,此举却让孩子彻底伤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现了反社会的人格分裂,开始报复社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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