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见一头戴草帽,身穿鸭卵青衣裳的男人走了进来,背上还背着一筐药草,显然是刚采完药回来。
气质沉稳又不拘小节,颇有些闲云野鹤的味道。
而在他的身后则慢悠悠的跟着一头小黄牛,而在小黄牛的背上则还驮着一个同样鸭卵青衣服的小孩,只不过是短衫,露出一小截白藕般的手臂和小腿。脚上的鞋子则是用草编织的草鞋。
这一身采药装扮穿在歌儿身上,即便看不清歌儿的脸,却也分外的惹人喜爱了。
“各位久等了,刚刚歌儿淘气,路上耽误了一些时间。坐吧!”迟慕白走进凉风习习的亭内,便摘掉了脸上的草帽,露出一张成熟而又风韵的面容来。他的五官分开来看皆十分的普通,然而糅杂在一起,却充满了一种不可自拔的魅力。
就好似一壶埋藏在竹林下的古酒一般,越酿越香,越酿越沉。
不以美貌著名,却以风华摄人,以岁月为华服,模式荣枯,流光溢彩。
“姐夫,许久不见。这位是绘锦,等回了朝旭国,我便会与她成亲,不知道到时候姐夫可有空参加我和绘锦的婚典?”云辞循着迟慕白的声音,微微躬身,嗓音清朗的说着。
在云舒面前,云辞是弟弟。而到了迟慕白跟前,云辞俨然倒是成为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学生。
迟慕白温煦的眸光落在林绘锦身上,以一种长者的语气平和的道:“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绘锦姑娘当之无愧配得上这句诗,也难怪云辞总是对你念念不忘。”
“谷主过奖了。”第一眼迟慕白给人的感觉并不惊艳,但是随着交往的深入,便不由的被他身上的那股成熟而又如沐春风的气韵吸引住。
这份气韵是经历过万千岁月洗礼而出,是云辞身上所没有的。
“歌儿,快来见过你舅舅,还有你千叔叔!”迟慕白侧过身,温和唤过从小黄牛身上爬下来的迟云歌。
只见歌儿两手捂着屁股,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
一抬头露出了一张精致的小脸,许是刚刚吃了西瓜,红色的西瓜汁糊得满嘴都是,越发的可爱,惹人喜欢了。
尤其是那双纯澈、澄净的像蓝天白云般的眸子,里面装着星辰大海,美得令人窒息。
“舅舅、千叔叔。”歌儿星辰大海般的眸子一一的从云辞和千身上扫过,稚嫩而又软糯的叫着,当眸光落到林绘锦身上时,歌儿眨巴了一下眼睛,接着便叫道:“绘锦姐姐!”
叫完之后,歌儿便走到了云舒跟前,讨好道:“娘亲大人,你不要生歌儿的气了。歌儿今早给娘亲摘了一个大西瓜,可甜呢!”
“哇,云辞,歌儿好可爱啊!”林绘锦站在云辞身旁,看着歌儿那副小模样,简直喜欢得不得了,她真的没有见过这么可爱而又漂亮的孩子。
云辞听了温柔的笑着,从身后将林绘锦搂住:“以后我们生的孩子也会这么可爱。”
“还有,还有,歌儿的眉宇有些像你呢!还有嘴巴!”林绘锦轻拽着云辞的衣袖,有些兴奋的说着。
“歌儿生下来时,像我多一些,后来便慢慢的像云舒了。”迟慕白听着林绘锦的话,笑着说道。
“那西瓜呢?我看全给你这个小馋鬼吃完了吧?”云舒端坐在座椅上,摇着扇子,一脸没有打算要原谅歌儿的样子。还傲娇的撇过了脸。
“没有,没有。在爹爹的药篓里。用荷叶包着呢!”歌儿连忙伸出两只嫩藕般的手摇着,奶声奶气的说着。随后便又捂着被打痛的屁股,一瘸一卦的去翻迟慕白放在地上的药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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