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敢不誓死效力!”
王平重重地行了一礼,感激道。
“如此便好,你这一路赶来,想来也是辛苦,且先回自家府上休息几日,介时自会有人通知你前来领取官绶。”
“谢过丞相。”
王平感激涕零地说道。
“不用谢我。”
诸葛亮身为丞相,还不至于连这份人情都要冒领,当下解释道:“要谢,就去谢那冯小郎君,是他在信中一再推荐你。说你善守,有当年那霍仲邈之风。再说了你为了这羊毛之事,也是奔波千里,我这才给了你这个机会,可别让我失望,亦不要让那冯小郎君丢人。”
霍仲邈,即是霍峻,当年在葭萌关,用几百部曲,硬是顶住了一万人的进攻,最后竟然还能斩了敌将,力保先帝进取锦城时后方无忧,立下了汗马功劳。
能与那霍峻相提并论,这可是巨大的荣耀。
诸葛亮看向王平,只见他身子微微颤抖,同时传上来的声音有些哽咽:“小人何德何能,敢与霍将军相比?此去南中,惟有粉身碎骨,才能报丞相与冯郎君的提携之恩。”
王平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丞相府的,他只觉得脚下轻飘飘地如在云端一般,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再看看四周,没错,这是真的。
等他回过神来,却是发现自己正漫无目的走在了锦城的大街上,周围众人都掩着鼻子绕着他走。
十来天日夜兼程,没吃好没睡好,更不要说清洗自己,身上早就散发着又酸又臭的味道。
要是平日,王平看到众人那种轻视的眼光,早就自卑地躲回自家小院。
可是此时,他却是意气风发,咱老王,这是要起来了?
讨寇将军啊!
虽然只是一个杂号,虽然也只是比牙门将高了一级,但好歹也是带了一个将军的名号。
南中虽是被视为蛮荒之地,可是他家儿郎好歹也是跟在冯郎君身边的人,平日里从冯郎君嘴里,也隐约知道,朝廷要屯垦汉中,人力哪来?不还是指望着南中那些降俘?
当了那李都督的副手,将来用降俘换来的人情,数之不尽那是夸张,但人脉之广却是能预见的。
再一个,南中如今叛乱,此去那里,不正是表明了给自己捞军功的机会?
还有就是,等朝廷腾出手来,要平定南中,难道这不又是一个机会?
王平心里对那冯郎君又是感激又是感动,心道王家受这冯郎君大恩,当真是还也还不清了。
然后再看看自己身上,再想想冯郎君临走前对自己所嘱咐的话,心想,这冯郎君当真是大才也!竟然连丞相的想法都能猜测到一二。
如果这个时候,他还不明白冯永为什么要他牢记那几句话,又为什么叮嘱他一到锦城就马上去丞相府,那他就是枉活了这几十年了。
用冯土鳖那些年的职场经验的话来说,就是:你再努力工作,老板看不到那也是白瞎!老板看到了你的努力那才叫努力,看不到的努力那就叫白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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