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市的夜晚似乎比一般的城市更加的热闹,繁华的建筑与各色闪亮的霓虹灯让整个城市流光溢彩、神采飞扬。那些高档酒店灯火通明,里面一定有人在推杯换盏,意在不醉不休。写字楼的玻璃幕墙变成了巨大的显示屏,切换着不同的广告画面与标语,附近酒吧等场所更是无比喧嚣。
论夜晚的繁华程度,这里不但一点也不比YJ市差,甚至隐隐还压了一筹,其中大部分功劳归属曾经的地下世界第一大佬黑豹。
黑豹在位时,为了无休止的敛财,从而对周围市区一块进行了漫长的开发,各种娱乐设施店铺数不甚数,完全是年轻男男女的天堂。
“嗖——”
一辆很不起眼东风雪铁龙,在这闹市的地区不快不慢的开动着。
不知道是不是车子使用了年限太久,导致开到半途中忽然抛锚,无论司机老张怎么启动,就是没有反应。
老张有些泄气的一拍方向牌,懊恼道:“还想着这车陪伴了我十几年,开着顺手,现在倒好,关键时刻掉链子,老朋友,不带你这样的啊。”
“没事,反正也快到了,咱们下去坐出租车吧。”林风笑着说道。
在和叶天道一战中消耗了不少魂力的素素,昏睡了十几个小时,见车子停下,睡眼朦胧地睁开眼睛,问道:“到了?”
“车子坏了,得下车换一辆。”林风说。
“哦。”她揉了揉眼睛,有些不情愿地从后座爬起来,姿态慵懒却迷人。
老张把车子的双闪灯打开,然后报了警。
三人正准备搭乘出租。
咕噜!
素素脸一红,撇过头。
“饿了吧?那就先找个地方吃东西。”林风笑道。
“唉。”素素幽幽叹气。
肉身才重塑不久,比较脆弱,跟一般的普通女子比,半斤八两,会饿很正常。
这一条街连着大量的酒吧,KTV,洗浴中心,夜总会,旁边就是有名的夜市。
林风琢磨着素素饿成这样,应该不至于挑食,就亲自带路,去了旁边一家熟悉的夜市。
店铺叫阿林酒家。
老板娘一看到林风,立刻热情地迎接上来:“怎么这么久没来吃饭?”
“最近有点事。”林风微笑。
“快,里面坐,这两位是你朋友吗?”
老板娘收拾好一桌,招呼林风等人过去。
“这里你经常来吃?”
素素倒没什么洁癖,一屁股坐在塑料椅子上,拨弄着一次性木筷,好奇地问道。
林风点头,眼神缓缓陷入一抹回忆,轻笑道:“以前和子秋,唐薇经常来,子秋是苦惯了的姑娘,接地气,去哪里吃饭都能吃的香,这个地方她也很喜欢,每次来,都要点一盘西红柿炒鸡蛋。”
“唐薇的话因为世家千金嘛,这种地方自然没接触过,记得刚带她来的时候特别好笑,明明心里嫌弃的不行,却又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用纸巾在椅子上擦了又擦,还特地去附近药店买了消毒水,给这里的一次性碗筷洗刷,吃饭的时候不用说,那简直跟吞毒药似的,不过好在富人也好穷人也罢,舌尖上的味蕾骗不了人,吃了几口大杂烩的重口味的菜肴,很快就上瘾了,接下来就是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没事就拉我过来吃喝。”
林风说话的关头,老板娘已经拿上了花生米和咸萝卜,让林风品尝。
“小伙子,你那两个女朋友呢?”
老板娘一脸狡黠笑意地问道。
她开店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带着两个女朋友过来用餐,而且还不争风吃醋,不打不闹的那种。
当时她特别好奇,毕竟林风论相貌实在不算起眼,两个姑娘却是祸国殃民的级别,这得付出多少努力,多少心血,多少能力才能一箭双雕?
也因为唐薇和木子秋的到访,这家生意一下子多了很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雄性食客,老板娘乐得高兴,对林风的态度更是讨好。
这不,今天居然又带了一个容貌丝毫不逊色两姑娘的美女,这小伙子,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改天,我还会带她们来的。”
林风笑着说道。
“行。”
老板娘很识趣地没有多问。
“对了,小邓呢?”
林风记得以前来饭店的时候,老板娘的儿子小邓,也会在旁边打下手帮忙。
十七八岁的男孩,性格活泼开朗,在一所重点学校读高中,印象最深的是少年胖乎乎的身体,蓝色的校服裤子,经常会垮下来,所以手会时不时往上提,模样憨厚又滑稽。
小邓爱笑,笑起来的时候会有两个酒窝,就像个弥勒佛,林风来的时候总是“林哥林哥”的叫个不停,还说等他长大了,要跟着林风闯天下,当他的左膀右臂。
可能是周围的环境有些嘈杂,老板娘没有听到林风的话,转身去厨房帮忙了。
老张有点嘴馋,站起身说出去买瓶酒,好好喝点。
素素拖着手在桌上发呆,似乎还有些没睡醒。
林风却是怔怔地看着四周喧闹的环境,夜空中吹拂着风,挺暖和的,但他的心却有些微凉。
很快,五菜一汤摆了上来。
除了两个青菜,其它都是门店的招牌。
林风拿起筷子吃了一口。
还是那个味道。
只是,终究少了一些人……
“好吃啊!”
老张倒是吃的满嘴流油,不住赞叹,“YJ的夜市我算是吃了不少了,但和这里比,味道显得太淡,哦对了,这里的火锅也很辣是吧?有机会去尝试一下。”
gu903();林风笑着和老张碰了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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