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来人既不是银行家,也不是伯爵。只见眼前是一张陌生的脸,肤色晒得很黑,满脸都是胡子,两只眼睛红宝石似的炯炯发光,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一口白牙长得很整齐,三十二颗牙一颗不缺,锐利得如同豺狼的牙齿。
头发灰白的脑袋上,包着一块红格子头巾;一件又脏又破的粗帆布罩衣,裹在又高又瘦、骨节突出的躯干上,这副骨头架子,让人觉得一走路就会喀喇喀喇作响似的。安德烈亚第一眼望见的那只搭在肩头的手,相对于这人的身躯来说大得出奇。究竟是年轻人凭借车灯的亮光认出了这张脸,还是对方怕人的模样把他给吓着了,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他打了个哆嗦,倏地向后缩去。
“您要干什么?”他问。
“对不起!爷们,”那人把手举到红头巾上说,“没准我惊吓了您,可我有话跟您说哪。”
“晚上还讨什么饭。”年轻仆人说着做了个手势,想帮主人赶走这个讨厌家伙。
“我可不是讨饭,漂亮小伙子,”陌生人讪笑着对仆人说,那仆人见了这笑容吓得躲了开去,“我只要跟您的爷们说两句话,约莫半个月前,他差我去办事来着。”
“喂,”安德烈亚故作镇静地说,不想让仆人看出他的惊慌,“您要怎么样,朋友?有话快说。”
“我要……”包红头帕的人低声说,“要你发发善心,别让我走回巴黎去。我又困又乏,又没像你那样美美地吃过一顿,我快要撑不住啦。”
这种奇特的亲热劲儿[3]使年轻人打了个寒战。
“喂,”他对那人说,“您到底要怎么样?”
“呃!我要你让我坐上这漂亮的车子,送我回去。”
安德烈亚脸色变白,但没作声。
“喔!我的天主,一点没错,”包红头帕的人把手插进衣袋,用挑衅的眼光看着年轻人,“我就是这么个主意,你听见了吗,我的小贝内代托?”
这个名字看来触动了年轻人,只见他俯身过去对仆人说:
“我确实差这个人去办过点事,这会儿他来向我报告情况。您先走一程,到了城门口就雇辆马车回去,别弄得太晚了。”
那仆人满腹狐疑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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